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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宁恐怕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2003年11月7日下午2:30,来自中国多个省市的9位“受训新闻发言人”面临11位重量级教官的“大考”:接受“模拟记者”现场提问。《南方周末》的记者是这样描述徐宁的: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宁,是表现最好者之一。这位风度翩翩的中年女士始终面带微笑,然而,这种微笑也被一位评委质疑:“难道你在任何时候都要笑吗?难以想像,在发布一条灾难性新闻时笑容的出现。”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专职新闻发言人。”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徐宁说。此前,她已有两年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的资历,当年9月被调入市政府办公厅任副主任。
“很忙,超过当局长的时候。”徐宁笑笑说,“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不能保证休息。”
与南京市政府发言人徐宁零距离接触,给人的感觉是“沉稳、平和、隽秀中带有诡秘”,微笑始终在她的脸上荡漾。本报记者与徐宁“面对面”是在南京市市容局完成的。当时,她正在对举市关注的大拆违进行调研。
记者:你担当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已有一年多了,在这段时间里,你对此职业有何感想?
徐宁:媒体总是想得到最快的信息,而政府总是想提供最准确的信息,两者常常出现矛盾,新闻发言人是一个授权行为,总是希望提供最快、最准确的信息,在保证向大众提供准确信息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可能配合媒体对时效性的要求。面对大众,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采取拒绝的态度。“无可奉告”是个说辞,新闻发言人应坚决杜绝。如果是我们不知道的,应该帮助媒体联系到知情单位;如果是知道的,但从政府角度考虑还不到公开的时机,新闻发言人应该坦诚和媒体沟通,而不是简单一个“无可奉告”。
记者:不久前,有关报道称,你在谈到“政务信息公开法”时,表示随时准备成为被告,我想知道的是,你在做新闻发言人期间,对哪件事比较遗憾?
徐宁(谈到从事新闻发言人所遭遇的遗憾时,微笑的徐宁谈话间稍作停顿):前一段时间有关媒体采访,关于行政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公开政务信息,属于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事,当时我解释说: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法”,届时媒体采访将更加畅通。可媒体发布后,有关媒体进行转载,结果就改变了我当时的初衷,让我有苦难言。
记者:从目前来看,新闻发言人制度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徐宁:政府信息正在越来越多地被老百姓知道,新闻发言人就是通过媒体把政府的信息态度等等,告诉给公众。他们的职责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就某个重大事件或时局的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是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有关的新闻,或者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且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由于新闻发言人是一个新兴的产物,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对于突发事件来说,何为第一发布时间,何为第二发布时间,对这一时间概念是很难确定的。特别是对于一些部门新闻发言人来说,当记者提问和采访时,对方在无法直接回答或因公脱不开身子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准确答复时间的限制。这样一来,往往造成新闻发言人与记者会产生一定的误会。不过,目前南京市正在着手制定新闻发言人规范细则,已规范和完善新闻发言制度。
记者:我应该怎么来理解你的工作呢?你是替南京市政府来发言的人,能否看作是它的喉舌?
徐宁:我是南京市政府的一个喉舌。记者:那您是老百姓的什么呢?徐宁:是比较集中地向他们提供政务信息的一个窗口,一个渠道。
记者:在你每个月召开的两次新闻发布会上,可能各种各样的问题全都会碰到,大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小到一个菜市场。新闻发言人毕竟不是新闻当事人,您可以对很多的宣传口径做很好把握,但是对很多新闻事实您未必是非常清楚的。
徐宁:对,事实上我不可能是任何一个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但是第一时间去了解有关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们的各个部门,我的工作班子的其他同志也会协助我去获取第一手的有关资料。对于我无法回答的问题我会在第一时间里,去寻找有关背景资料进行梳理、加工或寻找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解答。最后把它整理成可以拿到新闻发布会上去进行发布的有关信息。
记者:你们用来和媒体和公众沟通的方式就是新闻发布会?
徐宁:新闻发布会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现在这个新闻发布会,它是比较制度化的稳定下来。比如说我们每个月必须要有新闻发布会,基本频率大约是两周一次,如果有突发性的事情,或者是特殊的情况,随时会因为需要而召集新闻发布会。那么此外还会通过我们的网站发布政务信息,通过接受记者的专访,接受采访,通过记者招待会等各种方式来发布政务信息。
记者:在国外有很多的政府官员,很多的企业的领导人全都接受过专门的训练,这个训练就是告诉他们应该怎么来面对媒体,怎么来面对公众。这些训练的内容,甚至已经包括了应该怎么走路、怎么穿衣服、怎么笑、怎么打手势。那么我不知道是不是您也做过这样的训练?
徐宁:南京市市委宣传部组织过一次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的培训,我参加过那个培训。在那个培训期间,我记得有国务院新闻办一局的杨局长来讲课,也有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李希光教授来讲课,他们更多地是介绍了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的渊源、意义、目前的进程,包括媒体运作的原则,媒体对发言人的需求,可能主要还是从发言人的内容提供上面来给我们更多的一些介绍和训练。
记者:我知道现在国家还没有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法,那么没有这个规定之前您说什么和不说什么,这个尺度应该怎么掌握?什么是标准?
徐宁:我是这样来理解的,新闻发言人是一个新事物,国家还没有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法,什么信息在什么时间,向公众去进行宣布,它是需要经过程序的,我是得到授权,市政府授权给我发布这样的信息,我才能够去发布。
记者:在您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面,香港大公报的记者曾经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他是问您今后怎么杜绝可能存在的报喜不报忧、一言堂这样的情况。当时您没有正面的回答。
徐宁: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没有正面回答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要用语言来回答的,它还需要在我以后的实践的发布活动当中来得到印证,有人说这个“百闻不如一见”,说得好不如做得好,我告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