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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黄长安介绍住房保障新政
【龙虎网报道】日前,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和《2008—2010年住房保障规划》(下简称《规划》)已经制订完成,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公布。今天(12月2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黄长安介绍了《意见》和《规划》的主要内容。
廉租住房保障将以货币补贴为主
根据国务院今年下发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居民住房情况调查的实际,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一是逐步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三是逐步实施对购买其他住房(含使用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四是对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经申请可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予以保障。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厂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依据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进行单位集资合资建房。同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最少可领300元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的具体标准确定为,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租赁补贴按人均建筑面积17平方米,不足部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其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150元的补足至150元,1人无房户每月按300元发放;对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此基础上上浮20%计发补贴。对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其它住房的,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每平方米720元标准,发放不足面积部分的购房补贴。
3年新建7.3万套经适房
根据《意见》和《规划》,在2008-2010年间,我市将新建7.3万套经济适用房,共计600万平方米。其中3000套为廉租房,约有15万平方米;其余7万套经适房中有1万套计70万平方米供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6万套计515万平方米用以供应城市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此外,3年中我市将发放约4亿元廉租租赁补贴,惠及近6万户家庭;另向300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保障性购房补贴6千万元。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